《2024年盤錦市農產品(種植業)質量安全 風險監測方案》文件解讀
《2024年盤錦市農產品(種植業)質量安全
風險監測方案》文件解讀
為確保2024年度盤錦市農產品(種植業)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順利實施,根據《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省級農產品(種植業)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通知》(遼農辦質發〔2024〕4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農業農村局制定了《2024年盤錦市農產品(種植業)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省委農村工作會議以及全省農業農村局長會議等有關會議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掌握我市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的質量安全狀況,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切實保證風險監測工作質量,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明確的風險監測開展方法
(一)監測地點
全市4個縣區,即盤山縣、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和大洼區,蔬果菌生產和收貯運重點鄉鎮街道。
(二)抽樣時間
全年按季度開展4次風險監測。第一季度為3月,第二季度為4月,第三季度為7月,第四季度為10月。
(三)監測品種
監測的蔬菜(含食用菌)和水果應是當地當季大宗和有區域特色的農產品,其中“兩品一標”(有機、綠色、地理標志)以及名特優新農產品等初級農產品監測數量約占有效期內認證產品數量的10%左右。豇豆、韭菜和芹菜等“三棵菜”以及各級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品種,每季度抽檢須重點關注,應抽盡抽,持續鞏固農殘治理成果。具體品種為:
1.蔬菜(31個品種)。韭菜、芹菜、豇豆、大蒜、洋蔥、蔥、結球甘藍、花椰菜(菜花)、大白菜、普通白菜(小白菜)、普通白菜(小油菜)、葉用萵苣、菠菜、茼蒿、油麥菜、芫荽(香菜)、苦苣、番茄(西紅柿、鐵皮柿子)、櫻桃番茄、茄子、辣椒、甜椒(柿子椒、圓椒)、黃瓜(不含腌制用小黃瓜)、苦瓜、西葫蘆、絲瓜、菜豆(蕓豆)、蘿卜、胡蘿卜、馬鈴薯、姜。
2.食用菌(7個品種)。香菇、平菇、金針菇、杏鮑菇、黑木耳、滑子蘑、雙孢蘑菇,均為鮮品。
3.水果(16個品種)。蘋果、梨、山楂、油桃、桃、棗(鮮)、李子、杏、西瓜、香瓜、櫻桃、草莓、葡萄、藍莓、樹莓、軟棗獼猴桃。
(四)監測數量
全市計劃開展風險監測200批次,其中盤山縣62批次(含5批次水果)、雙臺子區38批次、興隆臺區38批次、大洼區62批次(含5批次水果)。
(五)抽樣要求
1.抽樣方法。蔬菜、食用菌和水果抽樣按《農藥殘留分析樣本的采樣方法》(NY/T 789-2004)規定執行。
2.抽樣數量。監測地區每季度抽取品種范圍內的同種蔬菜(含食用菌)不少于4批次,同種水果不少于3批次,且年度內覆蓋全部蔬菜(含食用菌)和水果品種。同一個生產經營主體(含運輸車)抽取樣品不得多于3批次,且同一品種限抽1批次。
3.抽樣記錄。抽樣須如實準確詳細記錄樣品溯源信息,并現場同步采集抽樣點位地理信息和抽樣現場圖像信息,作為抽樣單附件留存。不滿足要求的視為無效抽樣。
地理信息。應包括含有樣品編號的抽樣地點經緯度、海拔、抽樣時間、天氣和詳細地址;
圖像信息。應能準確記錄被監測主體、抽樣地點環境、抽樣基數、抽樣過程、抽樣人員和被抽取樣品。
三、《方案》提出四項風險監測開展注意事項
1.監測應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7號),保證監測結果的科學性、代表性和真實性,切實杜絕地方保護主義和選擇性抽樣。
2.承擔任務單位須加強監測全過程質量控制,特別是要強化布點和抽樣過程質量控制,落實好多點隨機取樣等抽樣標準、平行樣品測定等檢測技術規程和樣品加標回收等質量保障措施,保證監測規范有序,數據科學準確,充分發揮監測效能,確保監測問題發現率不低于2%。承擔風險監測抽樣費用,不得向被監測主體收取費用。
3.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積極參加省廳組織開展的全省檢測技術培訓,助力承擔任務單位及全省“雙認證”農檢機構提升監測能力水平。
解讀單位:盤錦市農業農村局 佟碧華 電話:2820812
原文:關于印發《2024年盤錦市農產品(種植業)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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