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2024年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實施方案》解讀
《盤錦市2024年黑土地保護性耕作
實施方案》解讀
根據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關于印發遼寧省2024年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農機〔2024〕54號)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制定了《盤錦市2024年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方案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黑土地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一號文件要求,推動保護性耕作與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緊密結合,引導實施主體穩步有序擴大保護性耕作實施面積。堅持實事求是、守正創新、循序漸進的原則,強化組織領導和政策引導,通過政府與市場兩端發力,農機與農藝深度融合,科技支撐與主體培育并重,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并舉,穩產豐產與節本增效兼顧,技術創新與機制創新并行,在我市適宜區域穩步有序擴大實施面積,持續增強黑土地保護效果,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二、實施區域
以玉米為重點,在盤山縣適宜區域穩步有序擴大保護性耕作實施面積。
三、技術質量要求
保護性耕作是指以農作物秸稈覆蓋還田、免(少)耕播種為主要內容的現代耕作技術。符合行動計劃技術要求的保護性耕作應在地表有一定量秸稈或根茬(以下簡稱秸稈)覆蓋,且進行免(少)耕播種作業。免耕播種是指前茬作物收獲后至播種作業完成,除深松作業和播種開溝作業動土外,沒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動土作業;少耕播種是指在播種作業前或播種作業時采取條耕(旋)、淺耕、滅茬或耙(碎)混等方式進行耕整地或秸稈處理作業,少耕播種方式土壤耕作強度應比傳統耕作方式要小。
(二)主要技術模式
保護性耕作的秸稈覆蓋還田環節按照播種前秸稈覆蓋地表程度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檔是秸稈少量覆蓋還田,收獲后地表留有根茬,秸稈覆蓋率在30%以內;第二檔是秸稈部分覆蓋還田,秸稈覆蓋率在30%-60%之間;第三檔是秸稈大量覆蓋還田,秸稈覆蓋率達到60%及以上。根據秸稈覆蓋地表程度和地理特點,我市主要推廣二種技術類型的3種技術模式。
1.秸稈大量覆蓋還田免(少)耕播種技術類型
(1)秸稈大量覆蓋還田免耕播種。上茬作物收獲時,秸稈粉碎后直接還田均勻覆蓋地表。春季播種前或播種的同時進行秸稈歸行處理,將播種帶秸稈集中到休閑帶后,在播種帶上進行免耕播種作業;也可不進行任何整地作業,直接進行免耕播種作業。
2.秸稈少量覆蓋還田免(少)耕播種技術類型
(1)秸稈少量覆蓋還田免耕播種。上茬作物收獲后地表留有根茬,不進行任何整地作業,直接進行免耕播種作業。
(2)秸稈少量覆蓋還田少耕播種。上茬作物收獲后地表留有根茬,秋季秸稈還田后或春季播種前對播種帶上面的根茬進行簡單處理后,進行少耕播種作業;也可進行苗帶整地播種聯合作業。
(三)高標準應用基地建設要求
高標準應用基地是規范應用并持續優化保護性耕作技術、試驗不同技術路線的重要陣地;是展示本區域先進適用免少耕栽培技術及配套病蟲草害防治、地力培肥等田間管理技術,推進農機農藝融合重要載體;是開展培訓宣傳、積累監測數據的重要平臺。基地應相對集中,縣、鄉、村三級基地單個面積分別不少于1000畝、200畝、50畝,必須全部為自有或流轉耕地。基地秸稈覆蓋原則上應以玉米秸稈大量覆蓋還田(覆蓋率60%以上)為主。基地應配備技術支撐單位,負責對基地的技術支撐服務和監測數據采集分析。要規范實施縣、鄉級基地建設標準,縣級基地須經市級農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省級農機主管部門審定后實施,鄉級基地須經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市級農機主管部門審定后實施,村級基地須經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審定報市級農機主管部門備案后實施。
四、扶持政策
(一)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實施保護性耕作作業的農機合作社、農機戶、家庭農場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自愿實施保護性耕作的土地經營者(以下簡稱實施主體)。
(二)資金支持
補助資金根據2024年指導性計劃任務、高標準保護性耕作應用基地計劃建設數量等因素,結合往年資金執行情況切塊下達到項目縣。盤山縣要用足用好本地區保護性耕作補助資金,加強資金統籌,確保??顚S?,將以前年度結轉的補助資金統籌用于支持2024年度項目任務實施,充分調動實施主體積極性,推動高質量完成本年度任務面積。省將根據盤山縣實際驗收合格面積統籌安排下年度補助資金。
(三)實行差異化作業補助
2024年我市繼續實行保護性耕作差異化作業補助。前茬作物為玉米時,差異化補助按照播種前秸稈覆蓋地表程度分為3檔,使用中央財政資金原則上第一檔(秸稈少量覆蓋還田)標準對應作業補助不高于35元/畝,第二檔(秸稈部分覆蓋還田)不高于50元/畝,第三檔(秸稈大量覆蓋還田)不高于90元/畝。在不斷擴大一般性保護性耕作實施面積的基礎上,通過差異化補助方式,有計劃有步驟地引導高質量保護性耕作面積增加,做到“高質多補”。
(四)支持高標準應用基地建設
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高標準應用基地建設補助標準為200元/畝,每個縣、鄉、村級基地補助資金額度分別為20萬元、4萬元、1萬元,其中均包含技術支撐費,每個縣、鄉、村級基地分別按照5萬元、1萬元、0.25萬元的標準合理安排使用補助資金,由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或基地實施主體按照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簽訂合同等方式委托相關技術支撐單位依托基地開展數據監測、對比試驗、基礎研究、技術指導、培訓示范、宣傳引導等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支持高標準基地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
五、實施程序
(一)任務落實
盤山縣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在本年度春耕生產前將保護性耕作作業面積和高標準應用基地落實到具體實施主體、農戶和地塊,以便實施主體提前選定科學合理的秸稈處理方式。
(二)核實驗收
1.全面核實驗收。盤山縣要制定具體的核實驗收工作方案,明確作業質量標準和方法要求,在春季播種結束后,即可組織開展作業面積和作業質量全面核實驗收。保護性耕作作業后能否達到補助標準以及差異化補助的檔次,依據秸稈覆蓋率來確定。鑒于目前播種機作業時前置攝像頭測定秸稈覆蓋率技術已較為成熟且易于實現,2024年仍采用播種作業前秸稈覆蓋率作為補助判定主要標準。直接進行免(少)耕播種作業的,采用播種機上安裝的信息化監測系統采集的秸稈覆蓋率和作業面積為判定依據;播種前進行春季秸稈歸行、深松、少耕等符合保護性耕作技術要求處理的,可在相應作業機具上安裝保護性耕作信息化監測系統采集秸稈覆蓋率和作業面積,與免(少)耕播種作業時所采集的秸稈覆蓋率和作業面積進行綜合判定。實施主體作業結束后的一個月內,應主動向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有關驗收申請材料,內容包括:實施主體在自有耕地或流轉耕地實施作業的,應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轉耕地的有效憑證;實施代耕代種作業的,代耕代種對象應對實施主體實施的作業面積、作業質量等情況以有效方式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等。驗收申請材料不齊全、不完整、不規范、不按時的,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可不予組織核實驗收。
2.確保監管質量。盤山縣應加快作業監測設備及平臺建設步伐,提高本地區信息化作業監測設備安裝比例,以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文件(遼農辦機發[2023]64號)規定,將信息化作業監測數據作為作業補助核實驗收判定的主要依據,進一步提升信息化作業監測設備判定標準的一致性和核驗工作的高效性。對于未安裝監測設備的作業地塊由第三方或人工進行核驗,確定能否達到補助標準及補助檔次。高標準應用基地保護性耕作作業機具須安裝作業監測設備,將其作為項目核實驗收判定的主要依據。監測系統須具備作業面積、地表秸稈覆蓋率實時采集及數據儲存、實時上傳、分檔統計和文檔輸出等功能,并確保數據完整存儲。選擇監測系統生產企業須具備國家規定的生產、銷售資質,及時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務。要加強監測系統生產企業的管理,確保滿足信息化監測質量要求。要健全信息化遠程監測相關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程序和內容,確保應用效果安全可靠、真實有效。盤山縣要建立專門的補助工作實施檔案,相關文件資料、信息化平臺數據等要完整齊全,留存備查;要做好高標準應用基地技術支撐服務費相關支出的合同、影像資料、監測和研究成果等檔案、資料管理,確保有據可查。
(三)資金兌付
補助資金實行“先作業后補助,先公示后兌現”,經驗收合格并公示無異議后兌付??h級農機主管部門及時完成項目核查驗收并履行相關手續提出資金兌付申請,縣級財政部門按程序及時足額兌付補助資金。
六、實施進度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市、縣組織落實保護性耕作實施區域、面積、地塊和高標準應用基地,確認實施主體,組織開展秸稈覆蓋還田作業、保護性耕作作業機具配備、檢修調試、遠程監測終端設備安裝調試、技術培訓及宣傳發動等工作。
(二)2024年4月10日前,市、縣制定年度實施方案,確定高標準應用基地,逐級建立臺賬,完成作業合同和高標準應用基地合同簽訂等工作。
(三)2024年7月31日前,市、縣組織開展春季免(少)耕播種作業,完成作業補助項目驗收、高標準應用基地項目建設和驗收工作,農機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報送項目任務完成情況和資金執行情況。
(四)2024年9月30日前,縣級財政部門完成作業補助和高標準應用基地建設項目資金兌付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盤山縣政府要成立分管負責同志牽頭的推進行動領導小組,建立政府主導、上下聯動、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組織協調各方力量,加大資金扶持力度。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2024年保護性耕作實施方案,明確實施區域、主推技術模式、實施面積、高標準應用基地建設安排、補助標準、實施進度和保障措施等。盤錦市農業農村局是保護性耕作(包括作業補助和高標準應用基地建設)實施監管主體,負責對縣級工作的組織協調、定期調度、督導檢查和指導服務,推動將保護性耕作納入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督辦事項,健全責任體系,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盤山縣是保護性耕作(包括作業補助和高標準應用基地建設)實施責任主體,對本地保護性耕作工作負總責,全面落實工作任務,組織實施作業,做好技術指導、面積和質量核查、補助標準核定、資金兌付等工作,確保國家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二)加強政策協同。加強與黑土地保護工程、秸稈綜合利用等有關政策的銜接配合,與農業社會化服務等項目接續實施,推動政策同向用力、整體聯動,厘清不同政策實施邊界和范圍,適宜區域要嚴格按照行動計劃明確的保護性耕作定義開展技術推廣應用。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導向作用,提高高性能免耕播種機補貼標準,實行優機優補,為保護性耕作推廣應用提供裝備保障。
(三)加強技術服務。要結合實際完善保護性耕作專家指導組,要加強技術指導,組織舉辦各級各類技術培訓、現場觀摩、技術巡回指導服務等活動,保障技術模式落地見效,提高作業質量,確保播種質量和出苗率。鼓勵同一地塊技術應用連續實施,提升實施質量和實施效果。要不斷壯大農機作業服務主體,鼓勵服務組織跨區開展作業,提高機具裝備使用效率,擴大技術應用面積。
(四)加強監督管理。要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制,加強各環節風險防控,嚴格實施過程管理,堅決防止虛報補助作業面積、降低作業標準、套取補助資金等問題發生,省將適時開展績效評價。要切實加強對補助資金使用與監督管理,規范補助資金使用方向,確保專款專用,補助資金要及時足額撥付,杜絕任何形式的擠占、挪用等違規違紀行為。對于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補助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加強宣傳引導。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新媒體、現場講座等線上線下手段,多渠道制作傳播保護性耕作短視頻、明白紙、手冊,持續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政策宣講,做到實施區域全覆蓋,凝聚社會共識。要注重總結宣傳行動計劃實施中的基層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標桿引領,特別是要推出一批為保護性耕作推廣做出重要貢獻的一線業務骨干以及規范應用保護性耕作成效突出、帶動效果明顯的基層實施主體,通過典型推介、先鋒人物風采展示等多種形式,擴大宣傳效果,營造比學趕超推廣保護性耕作的良好氛圍。
解讀單位:盤錦市農業農村局 解讀人:李敏 280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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