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糧食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糧食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糧食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7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糧食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錦市糧食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部門主要職責:
1、擬訂全市糧食流通與儲備中長期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糧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完善市場化糧食購銷服務體系。
3、擬訂組織實施全市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具體政策、規章制度、中長期發展規劃、購銷儲存平衡計劃和調控辦法,指導糧食產業經濟發展,推進糧食行業轉型升級。保障駐軍、國家重點項目等糧油供應,推進國家“優質糧油工程”建設。
根據本部門主要職責,盤錦市糧食局內設4個科室,分別是:
1、辦公室
2、糧食調控科
3、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科
4、糧食行業發展科
下設3個二級事業單位,分別是:
1.盤錦市糧食監督檢查大隊
2.盤錦市糧食貯藏加工技術推廣站
3.盤錦市糧食安全服務中心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錦市糧食局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盤錦市糧食局本級
2、盤錦市糧食監督檢查大隊
3、盤錦市糧食貯藏加工技術推廣站
4、盤錦市糧食安全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盤錦市糧食局2017年度部門
決算公開報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7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糧食局2017年度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625.44萬元,與2016決算相比較,減少299.09萬元,下降32.35%,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項目完結,2017年不再撥款。
收入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596.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96.2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29.18萬元,主要是糧食專項業務等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8.上年結轉和結余371萬元,主要是糧油事務等。
(二)支出總計904.66萬元,與2016決算相比較,增加273.68萬元,增長43.37%,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在2017年完結付款。
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529.24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13.0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8.1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8.01萬元。
2.項目支出375.42萬元,主要包括糧食專項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6.結余分配0萬元。
7.年末結轉和結余91.37萬元。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91.37萬元
主要是跨年項目本年未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結余。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盤錦市糧食局2017年整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既包括使用當年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582.15萬元,與2016決算相比較,減少26.68萬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未完結未付款。其中:基本支出509.61萬元,項目支出99.21萬元。
(二)具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582.15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98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525.17萬元。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98萬元,包括: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6.78,主要是用于行政參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公用經費支出。
(2)事業單位離退休4.9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公用經費支出。
(3)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1.01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4)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5.37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支出。
(5)傷殘撫恤支出2.55萬元,主要用于傷殘撫恤支出。
(6)退役士兵安置2.79萬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期間生活補助支出。
(7)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4萬元,主要用于社會保障支出。
2.糧油物資儲備支出525.17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糧油事務)188.10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參公單位人員工資、公用經費支出。
(2)糧食專項業務活動12.47萬元,主要用于糧食業務等支出。
(3)事業運行(糧油事務)284.72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公用經費支出。
(4)其他糧油事務支出39.88萬元,主要用于糧油業務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2.4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1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36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16年減少9.69萬元,下降80%,主要是2016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上半年是按車改前的5臺車核算,下半年是按車改后的3臺車核算。而2017年全年都是按車改后的3臺車核算,所以費用減少等原因。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7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0.11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外來考察人員等,2017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2批次,12人,0.11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3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6萬元。2017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執行情況說明
2017年盤錦市糧食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3.96萬元,比2016年減少6.64萬元,降低16%,主要原因2017年單位搬遷到遼東灣新區后,水、電、取暖費、物業費都不用負擔,所以機關運行經費比上年減少。其中:辦公費4.9萬元、印刷費0萬元、咨詢費0萬元、手續費0.22萬元、水費0萬元、電費0萬元、郵電費1.68萬元、取暖費0萬元、差旅費3.65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36萬元等。
(二)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2017年盤錦市糧食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3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3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盤錦市糧食局國有資產總計1281.7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999.92萬元;固定資產281.78萬元。固定資產中:
1.房屋4341.12平方米,價值122.12萬元。
2.共有車輛3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3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3.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萬元。
4.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萬元。
5.其他資產124.29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關于做好2017年市本級重點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盤財預[2017]241號)要求,盤錦市糧食局涉及預算支出項目1個,自評覆蓋率100.0%。
項目名稱:辦公設備購置
項目金額:3.2萬元
自評分數:95分
從評價情況來看,有關項目預算執行及時、有效,績效目標得到較好實現,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績效指標體系建設逐步完善,較好地完成了年初績效目標要求。
通過績效自評發現預算項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的理念還需要理一步加強,對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需進一步提高;二是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操作性不強。下一步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一是強化預算支出責任意識,增強績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進落實。進一步完善績效管理工作制度和辦法,力求規范、完整、可操作;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控制,使績效管理各環節有效銜接,提高績效管理行為的連續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強預算執行的管理,對預算項目績效進行監控。開展重點項目跟蹤問效,掌握項目的實施進度、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效益實現情況、項目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并按規定對績效信息進行公開,接受監督,全面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出(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反映財政委托評審機構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和委托建設銀行等機構代理業務發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其他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設項目貸款貼息(項):反映根據國家規定用于特定建設項目及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中西部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項目設施貸款的財政貼息支出。
32. 國土資源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4.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