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農業農村局關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報告
2024年以來,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全面依法治市會議精神,按照《盤錦市農業農村局貫徹法治中國建設規劃實施方案(2021-2025)》要求,全面推進農業農村法治建設,有效發揮法治對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為實現鄉村依法治理水平明顯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更加優化、企業群眾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護,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現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情況
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要內容,切實推進新時代農業農村法治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及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列為黨員領導干部必修課。按計劃組織落實局黨組成員圍繞習近平法治思想進行專題研討,切實強化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使命感責任感,不斷增強貫徹執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忠誠信仰者。
二、強化政治站位,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明確分工厘清責任,有序開展法治建設工作。
嚴格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壓實法治建設責任,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局年度工作計劃,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的盤錦市農業農村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各分管領導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統籌協調,做到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按照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部署,成立盤錦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隊,隸屬于市農業農村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了我市對漁業生產作業的監管。堅持權責一致,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嚴格遵循“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違者必追責”的原則,堅定貫徹黨中央關于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以三項制度為抓手,嚴格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按照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的工作要求,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在執法過程中切實推行柔性執法,落實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確保公平公正、罰過相當、有效警示違法行為,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全面提高執法效能。
1.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一是按照工作安排梳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對行政執法“五張清單”進行動態優化調整。全面開展行政執法事項梳理工作,更新完成《盤錦市農業農村局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盤錦市農業農村局行政執法事項調整清單》并報司法局審核。依托遼寧省行政執法監督管理信息化平臺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當前我局行政執法人員持證69人,其中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34人,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隊35人,為確保海監行政執法工作正常開展,今年12月上旬向市司法局申領臨時行政執法證5個。二是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要求。對“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查市場主體名錄庫、執法人員名錄庫進行動態調整更新。依托“遼寧省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編制完成2024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及備案表,在涉企行政檢查備案122家次中按比例隨機抽取行政檢查21家次,聯合檢查任務3家次。三是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我市農業農村系統公布公開投訴舉報方式13個,其中舉報電話11部、郵箱2個,辦結投訴舉報1起,辦結率100%。有效杜絕了對外公布投訴舉報方式工作日期間不通暢和“落實一周內程序性回復、一個月內實體性辦理”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在配套制度方面,共制定“三項制度”規定配套制度29個,“首違不罰”清單16項,行政裁量權共計710項。
2.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情況。一是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累計檢查種子生產企業22家次,農資經營單位487家次,檢測轉基因種子144批次,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617人次。種子標簽合法合規、臺賬規范、種子備案率100%。隨機抽查屠宰企業12家次、飼料企業16家次。開展獸藥飼料經營環節檢查4次,出動執法人員42人次,檢查21家次經營單位。針對轄區動物診療機構開展專項檢查1次,例行性檢查3次,出動執法人員40人次,檢查診療機構32家次。二是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隊海上共出動執法人員1270人次,執法船艇巡航180航次,登船檢查作業船只489艘次,航時450.5小時,航程5914.5海里。陸地執法:累計出動執法車25輛次,執法人員91人次,行駛1093公里,檢查港口64座次,漁船216艘次。海陸聯動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聯合執法8次,共出動執法船艇4艘次,執法車輛8臺,執法人員60余人次,清理漁船68艘次,清除掛網10500延長米,網浮漂207個,地籠網具100余串。按照工作安排對我市水產養殖企業分時段進行執法檢查水產養殖企業17家,出動執法車輛18臺次,出動執法人員49人次。海洋監察、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島保護等執法,共開展定期和不定期執法檢查30余次,出動執法船艇10次,出動執法人員60余次。今年查處行政處罰件23起,其中漁業15起、農業1起、畜牧4起、農機簡易處罰3起。罰款共計48.4432萬元,其中漁業45.53萬元、農業2.0212萬元、畜牧0.862萬元、農機0.03萬元,13起重大行政處罰案卷報市司法局備案。
(三)強化法治教育培訓,全面落實普法責任
嚴格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意見》,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課程,做好普法與依法治理全戰線、全覆蓋培訓輪訓工作。結合農業領域實際情況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工作要求全面推進普法工作。主要工作開展情況如下:一是堅決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發揮普法協調小組作用,全面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緊緊圍繞《盤錦市農業農村系統“八五”普法規劃(2021-2025年)》,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定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個人自學計劃,進一步強化自主學法意識。8月份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圍繞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開展了集中學習研討,10月份局黨組書記做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其他黨組成員分別到聯系點進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二是加強干部學法用法培訓工作。2024年度共開展主題普法培訓4次,通過以案示法執法練兵,把執法實踐中易發生的錯誤作為學習、考試、講解的知識點,累計達到32學時,參加市司法局組織的行政執法人員在線培訓學習30學時,全年累計完成62學時培訓內容,77人完成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資格考試。三是緊盯重要節假日、春冬農閑、夏秋農忙和重大活動關鍵節點,深入群眾送法下鄉。以“法治相伴平安春節”、民法典宣傳月及與農民緊密相關法律法規等為主要宣傳內容,圍繞漁業生產、農業種植、種畜禽、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機械等領域開展普法宣傳,共發放宣傳材料3620份。在2024年“憲法宣傳周”即將來臨之際,市農業農村局提前謀劃,積極協調,主動作為。以各種形式迅速開展憲法宣傳活動。各單位在辦公區域張貼2024憲法宣傳周海報,組織機關工作人員積極參與“中國普法”2024年全國“憲法宣傳周”憲法知識網上競答活動,320余人參與每日答題活動,答題2150余次。以憲法進集,送法到戶的形式,各縣區農業農村局全方位多角度宣傳“憲法”,讓“弘揚憲法精神,為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理念走到群眾身邊。通過懸掛橫幅、發放憲法小冊子、宣傳資料、設立咨詢臺,與群眾“面對面”“零距離”互動溝通。宣傳講解憲法及農業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讓農藥識假辨劣、致全市農機駕駛員的一封信、農產品質量安全小知識等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切實走進百姓生活。宣傳活動活動中發放憲法宣傳袋800余個,普法宣傳資料2500余份、現場解答群眾法律咨詢270余人次,為鄉村法治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四)強化執法監督機制,全力推進依法行政。
1.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規定,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有效。按照相關工作要求,聘請遼寧三公律師事務所律師為市農業農村局法律顧問。對直接關系農民切身利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等重大決策事項,全面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專業職能作用嚴格把關,做到合法合規,年初以來共出具法律意見書6份。嚴格落實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制度,做到執法和法制審核分離,未經法制審核或法制審核未通過不得作出重大處罰決定,今年行政處罰案件23起,其中13起通過法制審核,經集體討論后按照程序做出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均按規定時限予以公開。
2.按照省農業農村廳、省司法廳及市司法局的工作安排,今年共開展了三次案卷評查工作。對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已辦結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全面的評查,存在問題:1.案卷內文書不規范。2.全過程記錄制度沒有體現整改情況。3.現場檢查筆錄中的檢查地點“中國漁政21718”為執法船。4.現場檢查筆錄基本沒有記錄現場的客觀情況,無法確定該船舶是否攜帶了網具、船上的船員人數及是否滿足最低配員等。針對評查發現的問題執法隊組織相關人員舉一反三全面梳理認真進行整改。
3.維護司法權威,認真落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今年涉及我局行政復議2起,已完成1起;應訴案件4起,應訴3起,已判決2起。我局對已生效法律決定高度重視,按照程序依法依規認真落實。
三、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劃
今年以來,在法治建設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一是對于法治建設工作督導需要進一步加強。目前個別執法人員執法不文明、不規范現象。執法人員與行政執法對象缺乏交流溝通,互相戒備排斥;硬性執法方式沒有完全改變;有的執法辦案人員面對復雜的情況束手無策,甚至定性不準、處罰失當,未能對違法犯罪行為起到足夠的威懾作用。二是發揮業務骨干作用不強,對于基層干部缺乏傳幫帶,較為依賴文件、政策及各級的工作要求,少數基層干部處理事務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能力水平仍有待加強。
下一步工作計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貼近農民實際,搞活農業農村法治教育,切實提高農民法律素質。一是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為基礎,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化、法治化。二是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重點,加強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真正實現法律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建立完備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三是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為關鍵,抓住領導干部“關鍵少數”,深入推進依法依規科學決策,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四是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設為重要保障,把黨的領導切實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不打折扣的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要求,強化機制保障,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深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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