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汛期禁止從事涉水危險活動的通告
當前正值汛期,受上游降水及水庫放水影響,河道水深危險,為避免溺水傷亡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汛期嚴禁從事下列涉水危險活動(一)在河道內從事水面作業、野浴、捕魚、釣魚等活動;(二)在河灘地野炊、露營;(三) 在河道內圍墾種菜、種莊稼;(四)在河道內傾倒垃圾、取土、砍伐樹木;(五) 無關車輛擅自在河灘地行駛、停放;(六)其他一切破壞堤防和防洪設施等活動。二、各巡堤查險責任單位要把此項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做好宣傳、巡查、勸阻工作,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安全意識,自覺抵制涉水危險行為。三、請廣大人民群眾珍愛生命、珍愛家庭,自覺遠離危險水域。阻礙、威脅防汛指揮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盤錦市興隆臺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3年7月23日
信息來源:福尚興隆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