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防指發〔2023〕1號 關于印發《盤錦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 規劃(2023-2030年)》的通知
盤防指發〔2023〕1號
關于印發《盤錦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
規劃(2023-2030年)》的通知
盤錦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
2023年8月8日
盤錦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
(2023-2030年)
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事關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事關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是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和健康中國戰略的重要內容,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病獸防、關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編制本規劃。
一、防治形勢
(一)防治成效。近年來,我市基于國家和省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進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隨著國家修訂動物防疫法,頒布生物安全法,發布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公布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配套規章、應急預案和技術標準規范,進一步為我市防治畜間人獸共患病提供了堅實的政策基礎。基于政策法規及配套規章的不斷完善,全市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強制免疫、監測流調、應急處置、區域化管理、聯防聯控等防治機制也不斷得到優化。同時以機構改革為契機,防疫體系不斷完善,有效推動了動物防疫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技術支撐體系三線建設。當前,我市疫情形勢總體穩定,全市范圍內消滅了馬鼻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結核等畜間人獸共患病得到有效控制,狂犬病等人獸共患病得到穩定控制,畜間流行率顯著降低。
(二)困難挑戰。我市畜禽規模養殖率不高,小散養殖場戶較多,不利于疫病防控;動物疫病種類較多、點狀散發的情況時有發生,部分疫病在局部地區仍存在反復散發的風險,防治形勢依然復雜嚴峻。一是畜間人獸共患病種類多,病原復雜,流行風險持續存在。我市地處遼河沖積平原,域內水網密布、河流縱橫,擁有豐富的濕地資源,其涵養的豐富動植物資源使我市成為候鳥遷徙的必經之地,因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隨候鳥遷徙傳播的風險在我市持續存在。布魯氏菌病(以下簡稱“布病”)疫情在我市一些地區近年散發較多,感染風險呈現上升趨勢,牛結核病疫情防控仍需常抓不懈,同時我市距離炭疽疫源地較近,其病原感染及傳播途徑趨于復雜,外源性引入的風險持續存在。二是基層動物防疫體系職能淡化、力量弱化、支持虛化等問題比較突出。一些地區對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重視不夠,經費保障不足,設施設備日益老化,基層機構撤并較多,專業技術人員嚴重匱乏,動物防疫、檢疫和監管工作存在一定的短板漏洞。三是畜禽養殖規模化程度不高,生物安全水平較低。中小規模養殖場戶占比高,生物安全防護意識和能力參差不齊,防疫主體責任落實仍有提高空間?;钚笄蓍L途調運和市場交易較多,傳統的養殖、流通和消費方式在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疫病發生和跨區域傳播擴散風險持續存在。四是多種外部風險因素相互交織,防治任務繁重艱巨。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動物及動物產品跨境流動日趨頻繁,加之我市處于侯鳥遷徙路線上,野鳥帶毒傳入疫情風險持續存在。同時,野生動物疫源疫病跨種傳播感染人和畜禽的情況時有發生,氣候環境和生態系統變化以及極端天氣增多,進一步加大畜間人獸共患病發生、傳播和擴散風險。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指示精神,健全完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體制機制,全面夯實基層基礎,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控制、凈化、消滅相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工作,維護畜牧業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則
1.突出重點。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控制凈化消滅相結合的方針,聚焦重點病種,織密筑牢防治畜間人獸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線,從前端阻斷傳播路徑,切實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傳播風險。
2.強化支撐。嚴格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同時不斷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提升防控能力,夯實基層基礎。統籌利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科研教學單位、龍頭企業、社會第三方檢測機構等技術力量,不斷提高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技術支撐水平。
3.綜合施策。實行一病一策、分類指導,根據不同病種的流行規律、傳播特點和防治現狀,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防治措施,精準防治,逐步實現從場群、區域到整體的控制、凈化和消滅目標。
4.統籌協調。有效整合現有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資源,理順防治體制機制,明確各方事權,協調各方力量,強化聯防聯控和群防群控,形成防控合力。確定我市重點防治病種,突出重點區域、聚焦重點環節、落實重點措施,統籌推進各項防治工作。
(三)防治目標。到2030年,逐步形成有效保障我市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能力,動物防疫機構隊伍、法律法規和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應急響應機制更加健全,快速感知和識別新發突發疫病能力不斷提高,全社會協同防范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重點防治病種得到有效控制,畜間布病等病種流行率明顯下降,高致病性禽流感穩定控制,炭疽保持平穩,馬鼻疽維持消滅態勢,犬傳人狂犬病逐步消除。常規防治病種流行率穩定控制在較低水平。重點防范的外來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
專欄1 實施防治防范的主要畜間人獸共患病
病種分類 |
病種 |
重點防治(6種) |
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牛結核病、狂犬病、炭疽、馬鼻疽 |
常規防治(14種) |
弓形蟲病、鉤端螺旋體病、沙門氏菌病、日本腦炎(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Ⅱ型感染、旋毛蟲病、囊尾蚴病、李氏桿菌病、類鼻疽、片形吸蟲病、鸚鵡熱、Q熱、利什曼原蟲病、華支睪吸蟲病 |
外來防范(2種) |
牛海綿狀腦病、尼帕病毒性腦炎 |
專欄2 重點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目標
病種 |
到2025年 |
到2030年 |
高致病性禽流感 |
達到控制標準,部分區域達到免疫無疫標準。 |
維持控制標準,進一步擴大免疫無疫區域。 |
布病 |
50%以上的牛羊種畜場(站)和25%以上的規模奶畜場達到凈化或無疫標準。 |
75%以上的牛羊種畜場(站)和50%以上的規模奶畜場達到凈化或無疫標準。 |
狂犬病 |
注冊犬免疫密度達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免疫檔案。
|
注冊犬免疫密度達95%以上,免疫犬100%建立免疫檔案。 |
牛結核病 |
25%以上的規模奶牛養殖場達到凈化或無疫標準。 |
50%以上的規模奶牛養殖場達到凈化或無疫標準。 |
炭疽 |
應免家畜免疫密度達90%以上,畜間疫情保持點狀低發。 |
應免家畜免疫密度達95%以上,畜間疫情保持點狀低發。 |
馬鼻疽 |
維持全市消滅。 |
維持全市消滅。 |
三、策略措施
對重點防治病種,按照國家制定的防治技術規范、標準和應急實施方案,及國家制定的“全國統防、部門聯防、一病一策、精準治理、區域協同、有效防控”總策略進行防控。對境外流行、尚未傳入的畜間人獸共患病,加強風險防范、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加強口岸防控,強化聯防聯控。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目前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形勢總體平穩,要繼續落實免疫、監測、撲殺等綜合防治措施。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做好強制免疫。堅持預防為主,全面開展家禽強制免疫和抗體監測,確保家禽群體免疫保護水平。二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實施家禽和野禽監測計劃,密切監視禽流感病毒流行動態、毒株變異、致病力變化情況。三是嚴格檢疫監管和市場準入。嚴禁未經檢疫、來源不明的家禽及產品入市銷售,嚴格執行活禽市場防疫管理制度,加強疫病監測,發現禽流感病毒污染立即采取休市、消毒等應急處置措施。四是推進區域化管理。鼓勵、支持各縣區及養殖場戶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凈化場、無疫小區建設,不斷提高家禽養殖場所生物安全水平。
(二)布病。布病防控形勢嚴峻,對牛羊健康養殖和公共衛生安全構成較大威脅,要繼續堅持免疫與凈化相結合,嚴格落實各項綜合防治措施,逐步降低畜間流行率。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實施專項防控行動。組織實施畜間布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強化條件保障和技術支持,加強督促指導,全面落實監測、免疫、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人員防護等關鍵措施。二是推進區域化管理。積極推進布病凈化場、無疫小區建設,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三是強化牛羊調運監管。嚴格落實牛羊產地檢疫和落地報告制度,做好隔離觀察。全面實施畜禽運輸車輛和主體備案制度,加強活畜跨區域調運監管,嚴格指定通道管理。除布病凈化場、無疫小區、無疫區,以及用于屠宰和種用乳用外,跨省調運活畜時,禁止布病易感動物從高風險區域向低風險區域調運。四是加強奶畜風險監測。支持奶畜養殖場戶開展布病自檢,探索建立生鮮乳布病等病原微生物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遵照《遼寧省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遼農畜〔2022〕165號),按照源頭防控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技術創新強化支撐、健全機制持續推進的基本原則,全面落實監測排查、強制免疫、消毒滅源、凈化無疫、檢疫監督、調運監管、疫情處置、宣傳培訓、效果評估等9項重點任務,強化組織指導、經費保障、技術支持、措施聯動、進展反饋等5項保障措施。力爭通過5年時間,有效降低畜間布病總體流行率,提升牛羊群體健康水平,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牛羊布病凈化場和無疫小區。 |
專欄3 布病防控五年行動
(三)牛結核病。牛結核病在我市轄區內奶牛群體中仍有一定流行可能,要堅持預防為主,嚴格落實監測凈化、檢疫監管、無害化處理等綜合防治措施。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加強監測。加大養殖場、屠宰場和交易市場監測力度,及時準確掌握病原分布和疫情動態,科學評估風險,逐步建立完善奶牛個體檔案和可追溯標識,對感染牛及時追蹤溯源,并對溯源牛群進行持續監測。二是加快推進凈化工作。制定凈化實施方案,分區域、分步驟統籌推進牛結核病凈化工作。對養殖場戶實行分類指導、一場一策、逐步凈化,有計劃地開展防治工作。三是加強生物安全管理。指導養殖場戶加強生物安全防控,落實日常消毒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及時撲殺牛結核病感染牛,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四是加強奶牛群體風險監測。支持奶牛養殖場戶開展牛結核病自檢,探索建立生鮮乳牛結核病等病原微生物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四)狂犬病。狂犬病是我國法定報告傳染病中病死率最高的人獸共患病,要強化免疫、監測流調、疫情處置等關鍵防治措施落實。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嚴格實施犬只免疫。指導犬只飼養單位和個人要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定期為犬只接種狂犬病疫苗,確保構筑有效免疫屏障。推進狂犬病免疫接種點建設,規范動物診療機構接種管理,對免疫犬只建立免疫檔案。二是開展監測流調。對出現異常攻擊行為或發生不明原因死亡的疑似患病動物及時開展病原學監測,發現確診病例及時開展疫情溯源和流行病學調查。三是做好應急處置。發生疑似動物狂犬病疫情,及時劃定高風險場所或區域,落實傳染源調查、高風險區犬只緊急免疫等應急處置措施,嚴格按規定對染疫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四是加強流浪犬和農村犬只防疫管理。按照動物防疫法規定,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縣級人民政府和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地區飼養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五)炭疽。目前我市炭疽疫情總體平穩,但仍需強化監測排查、應急處置、針對性免疫、檢疫監管等綜合防治措施。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做好監測報告。加強高發季節高風險地區和有外源引入可能的監測預警,及早發現和報告疫情。二是嚴格規范處置疫情。一旦發現疫情,按照“早、快、嚴、小”原則做好疫情處置,對病畜進行無血撲殺和無害化處理,掩埋點設立永久性警示標志,疫源地周邊禁止放牧。三是適時做好針對性免疫。根據疫情動態和風險評估結果制定重點地區免疫計劃,適時開展家畜免疫。四是加強動物衛生監管。嚴格檢疫和調運監管,嚴厲打擊收購、加工、販運、銷售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死亡動物嚴格執行“四不準一處理”(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對死亡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措施。加強日常監管,重點地區要加強病死草食動物無害化處理專項整治,根據防控需要配備可移動大動物尸體焚化設備。
(六)其他畜間人獸共患病。針對畜間人獸共患病傳播流行的三個環節(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動物),實施綜合防治措施,積極開展病媒生物防治和消殺,加強飼養管理,不斷提高養殖場所生物安全水平。
重點防治措施。對馬鼻疽,繼續實施消滅計劃,嚴格落實監測、撲殺、無害化處理、移動控制等關鍵措施。對日本腦炎(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Ⅱ型感染和鸚鵡熱,在流行區域對豬、馬、牛、羊等易感家畜進行疫苗接種。對旋毛蟲病、囊尾蚴病,以屠宰場為重點,嚴格宰后檢疫檢驗,做好污染肉品的無害化處理。對其他常規防治病種,加強飼養管理、環境消毒、無害化處理、藥物治療、疫病凈化,加強人員防護和個人衛生。對牛海綿狀腦病、尼帕病毒性腦炎等外來病種,加強國際疫情監視,做好傳入風險分析和預警;加強聯防聯控,健全跨部門協作機制,提高人獸共患病發現識別和防控能力。
四、重點任務
(一)完善防治措施。一是深入推進我市畜間人獸共患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改革,完善以養殖場戶為責任主體,以企業執業獸醫、鄉村獸醫、村級防疫員和特聘防疫專員等社會化服務隊伍為技術依托的強制免疫網絡。二是嚴格落實疫情報告制度,明確疫情報告責任和標準,健全疫情報告體系。三是完善畜間人獸共患病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加強應急物資和能力儲備。四是加強牛羊屠宰管理,有序推進牛羊集中或定點屠宰,健全入場動物查證驗物、待宰采樣檢測和檢驗檢疫制度,建立牛羊屠宰場基礎信息系統,強化與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對接,實現牛羊從產地到屠宰的全程閉環監管。五是在國家政策支持和嚴格確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可探索開展布病、牛結核病監測陽性動物集中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
(二)抓好監測凈化。一是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健全省、市、縣三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的畜間人獸共患病監測預警網絡。二是加強專項監測,有針對性地開展常規監測、凈化監測和無疫監測,做到及時發現、快速感知、準確識別。加強寵物疫病、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外來動物疫病監測預警。三是強化同衛生健康、海關、林草等部門信息溝通協調和資源共享,及時相互通報監測信息。四是強化畜間人獸共患病凈化工作,建立完善相關獎補政策和激勵機制,推進防治工作從有效控制向凈化消滅轉變。加快推進我市畜間人獸共患病凈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的建設,建成一批高水平畜間人獸共患病凈化場和無疫小區。通過示范帶動、典型引領,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
專欄4 畜間人獸共患病凈化
根據農業農村部印發《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號)要求,按照企業為主體,政府提供政策和技術支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點面結合整體推進的基本原則,通過明確凈化范圍、集成凈化技術、完善凈化模式、做好凈化指導、開展凈化評估等措施,以種畜場、奶畜場和規模養殖場為對象,穩步推進布病、牛結核病等畜間人獸共患病凈化;以種畜禽場和規模養殖場為切入點,積極探索推進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凈化。 |
(三)強化科技支撐。一是積極支持有條件的單位開展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相關技術研究和推廣,組織開展多部門、跨學科聯合攻關。二是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檢測試劑、標準樣品、儀器設備、治療藥物、中醫藥技術等方面的研發推廣,完善相關畜間人獸共患病診斷檢測標準。
(四)推進智慧防治。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織牢織密監測預警網絡。建立以動物移動監管為核心的全鏈條智慧監管體系,建成覆蓋養殖場戶、屠宰企業、指定通道、無害化處理場、交易市場的智能監控信息系統,開展動物養殖、運輸、交易、屠宰、無害化處理等全鏈條精細化監管,實現養殖檔案電子化、檢疫證明無紙化、運輸監管閉環化。將信息系統配備及與政府監管系統對接情況,納入養殖場、屠宰場等標準化示范創建,以及動物疫病凈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建設評估驗收內容,不斷提高智慧監管能力水平。
專欄5 智慧防疫能力提升行動
以規模養殖場和畜禽屠宰場點為關鍵控制節點,以直聯直報系統、牧運通APP及畜牧獸醫信息平臺等為支撐,建立健全動物養殖、運輸、交易、屠宰全鏈條防疫、檢疫監管智慧信息系統。逐步建設覆蓋所有規模養殖場和畜禽屠宰場的視頻監控系統,對規模養殖場實施電子養殖檔案管理,逐步實現養殖檔案電子化、屠宰管理標準化、檢疫證明無紙化、運輸監管閉環化。 |
(五)加強宣傳培訓。制定全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培訓計劃,對動物養殖、屠宰加工、動物疫病防控等高風險從業人員,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技術培訓,定期組織開展專項健康教育。監督相關單位建立健全人員防護制度,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醫療保健措施,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開展健康檢查。利用多種方式和重要節點,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廣泛宣傳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政策和知識,倡導健康飲食和良好生活習慣,提高社會公眾防范意識。
(六)完善服務體系。著力培育多元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完善以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為主體,其他獸醫從業人員和社會力量為補充的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化服務體系為生產經營主體提供疫病檢測、診斷和治療等防治服務。積極推進將強制免疫、采樣監測、協助檢疫等獸醫公益服務事項交由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建立完善獸醫社會化服務相關制度和標準,強化監督管理,加快構建政府主導的公益性獸醫社會化服務與市場主導的經營性獸醫社會化服務深度融合的長效機制。
(七)夯實基層基礎。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開展基層動物防疫體系運行效能評估,重點強化市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明確機構設置和職能定位,充實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力量,足額配齊配強鄉鎮專業人員,實行定責定崗定人,完善工作機制,提升專業能力。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調度,指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協調建立分級投入、分級管理機制,推動地方財政加大獸醫實驗室投入,加強對不同生物安全級別的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報請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各方責任。結合本地畜間人獸共患病流行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定實施本行政區域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全面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確保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條件保障。市農業農村局統籌使用中央和省財政動物防疫補助等經費項目,并協調加大市級財政支持力度,全面推進免疫、監測、流調、撲殺、凈化、評估、檢疫監督、無害化處理、應急處置、人員防護等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穩定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隊伍,將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落實畜牧獸醫醫療衛生津貼等相關待遇,確保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責有人負、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專欄6 重點支持政策項目
1.強制免疫補助:主要用于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措施,以及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購買防疫服務等方面。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實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在2025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標采購強制免疫疫苗;對暫不符合條件的,繼續實行省級集中招標采購強制免疫疫苗。 2.強制撲殺和銷毀補助:主要用于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動物的補助和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實施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的補助等方面。補助對象為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銷毀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的所有者。 3.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主要用于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方面。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補助對象為承擔無害化處理任務的實施者。 4.動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設:對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動物防疫指定通道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更新或改造,配備監督執法和信息化裝備設施,提升查證驗物能力,堵截染疫動物和動物產品,控制流通環節動物疫病傳播擴散風險。 |
(三)強化機制創新。理順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機制,健全行政管理、技術支撐和監督執法體系,明確各類工作機構職能定位,加強協調配合,增強防治合力。完善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海關、林草等部門參與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協作機制,建立情況通報、聯合會商、分析研判、風險評估等工作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和措施聯動。探索利用大數據信息、人工智能技術確定重點人群和對象,精準推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信息,及時發布疫病監測情況和風險提示,增強相關從業者和社會公眾的防疫意識和能力。
(四)強化督促指導。省市農業農村部門將會同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指導和跟蹤評價。對在動物防疫工作、相關科學研究、動物疫情撲滅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要將職務職級晉升和職稱評定、表彰獎勵向業績突出、考核優秀的基層動物防疫人員傾斜。市農業農村局將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開展階段性評估指導,定期調度和通報有關情況,并將結果與動物防疫補助等經費項目費分配掛鉤。
盤錦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周偉山 副市長
副組長:馮大慶 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成 員:李 鵬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劉海濤 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張海來 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副局長
李明黎 市財政局副局長
王忠政 盤錦海關副關長
職責分工:
市農業農村局:做好畜禽人獸共患傳染病疫病監測報告、流調檢測、免疫消毒、隔離凈化、無害化處理等工作。
市衛生健康委:做好人間人獸共患傳染病監測報告、流調檢測、醫療救治、健康管理等工作。
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做好野生動物人獸共患傳染病監測報告、流調檢測、預防控制等工作。
市財政局:保障人畜共患病防治所需免疫、監測、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經費,并做好財政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盤錦海關: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測預警,強化同農業農村、衛生健康、自然資源等部門信息溝通協調和資源共享,及時相互通報人獸共患病預警信息。
文件解讀:盤錦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政策解讀
(主動公開)
主辦單位:盤錦市農業農村局 版權所有: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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