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強化政策“落地感”,打出服務“組合拳”
全省破壞營商環境專項整治行動正在深入開展的同時,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18家省(中)直單位主動作為,聯合印發了《遼寧省扶持培育個體工商戶發展政策措施》,整合了稅費支持、創業扶持、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障、金融服務、權益保護等方面的23項扶持政策措施,扶持培育個體工商戶發展。
一、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1.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
對以單位形式參加失業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延續實施總費率為1%的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5年4月30日。
2.實施已緩繳社會保險費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政策。
已享受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的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在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3.降低用水用電用氣成本。
對生產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實施6個月“欠費不停供”,6個月的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每戶可享受一次,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4.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
對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023年3個月房屋租金。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確保減租政策有效落實至實際承租人。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減免租金對應月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額不得超過減免租金額。
5.減免企業檢驗檢測費用。
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2023年以不低于2022年減免幅度為個體工商戶減免檢驗檢測費用。
二、加強個體工商戶金融扶持
1.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原則下積極開展信貸產品創新,提供適合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力度。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最長不超過3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各地整合信貸、財政、擔保等支持政策,融合線上線下服務平臺,成立首貸中心,提升個體工商戶貸款的便利度。
2.降低融資成本。
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保持在合適水平。指導、督促銀行機構、支付機構、清算機構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降低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降低銀行卡刷卡手續費(降費政策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上述措施中,票據業務降費期限為長期,其余降費措施優惠期限為3年;票據業務、銀行卡刷卡降費對象為所有客戶,其余措施降費對象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3.優化融資環境。
加快推進遼寧省地方征信平臺互聯互通工程建設,推動金融機構與征信平臺有效對接,為金融機構精準提供個體工商戶“信用畫像”,提升融資可得性,擴大融資覆蓋面,支持信用貸款、首次貸款發放。開展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專項活動,組織開展小微金融服務監管評價,將個體工商戶扶持情況納入年度監管體系。
三、減輕個體工商戶稅費負擔
1.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2.持續落實其他增值稅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個體工商戶銷售自產農產品,從事蔬菜以及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批發、零售,銷售農藥、農機、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料,從事圖書批發、零售,轉讓著作權,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等,可以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3.實施契稅優惠政策。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將其個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個體工商戶名下,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免征契稅。
4.實施“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實施重點群體稅收減免政策。
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優化個體工商戶發展環境
1.優化市場準入服務。
為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記注冊服務,支持字號、商譽、知識產權等延續。上線運行全程電子化登記手機APP系統,實現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掌上辦”。持續推動全省道路運輸高頻事項“跨省通辦”提質增效,開展大件運輸主通道建設,加強普通公路與高速公路主通道銜接,提高通行效率,為道路運輸個體經營者提供良好發展環境。支持個體工商戶積極參與政府采購,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可依法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2.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凈源”行動,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現行有效的政策文件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廢除歧視、妨礙個體工商戶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加強重點領域市場價格監管,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動態完善涉企收費基金目錄清單,嚴控涉企收費,嚴厲整治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堅決制止各種加重個體工商戶負擔的行為。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權利的保護力度,支持個體工商戶提升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
五、加大精準幫扶工作力度
1.實行分型分類培育幫扶。
根據個體工商戶經營規模、發展狀況、行業特點等,將個體工商戶劃分為“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分型建立全省個體工商戶庫,實施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結合優勢特色產業、區域文化資源、地理標志產品、民俗文化旅游等,統籌培育工業強省、特色農業縣、生態旅游縣、特色小鎮等,分類建立全省“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庫,提供差異化、有針對性的幫扶服務,支持和培育一批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深受群眾喜愛的知名小店,打造和扶持一批民俗旅游接待、土特產品銷售、特色餐飲服務等領域經營樣板,挖掘和培養一批弘揚民間傳統技藝、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老工匠”“老藝人”,鼓勵個體工商戶積極參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經濟形態。定期組織開展走進“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幫扶活動,提供差異化、有針對性的幫扶服務,提升其可持續經營能力,提振發展信心。
2.加力拓展個體工商戶發展空間。
改造提升培育一批人氣旺、特色強、有文化底蘊的城市步行街,實施縣域商業發展行動,改造升級縣城綜合商貿服務中心、鄉鎮商貿中心,持續加大品牌連鎖便利店門店新建改造工作力度,支持和培育一批品牌連鎖便利店,優化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供給。依托遼洽會、進博會、跨國采購洽談會等平臺,廣泛宣傳推介市場采購貿易新業態政策紅利,通過市場采購貿易試點帶動更多個體工商戶參與國際貿易。鼓勵雙創示范基地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經營空間、共享資源等低成本、便利化、高質量服務。
3.積極開展各類促消費活動。
發放惠民消費券,舉辦購物節、美食節、夜間消費、節假日促銷、消費展會,引導電商直播示范基地開展線上直播銷售活動,激發消費活力,加快推動批零住餐業等個體工商戶恢復性增長。舉辦遼寧省電商直播節和網上年貨節等大型活動,支持個體工商戶加快數字化發展,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
六、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供給
1.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將個體工商戶用工納入職業技能培訓范圍,支持鼓勵技工院校、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對接個體工商戶,結合個體工商戶崗位技能需求,開展訂單式培訓,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符合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要求的,可按規定上浮補貼標準。
2.支持退役軍人創業。
指導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做好退役軍人創業扶持、創業技能培訓等工作,充分發揮各級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導師團隊作用,優化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個體工商戶的跟蹤服務。在國家規定時間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年內免征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3.提供公益法律事務服務。
組織法律服務機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咨詢、公證、調解、仲裁等法律服務,指導個體工商戶化解合同履約、勞動用工等方面的糾紛。發揮個私協會橋梁紐帶作用,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各類服務,維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
4.拓展創新服務平臺載體。
組織開展全省“個體工商戶服務月”活動,集中進行政策宣傳、走訪調研、困難幫扶。充分發揮遼寧小微企業名錄系統作用,建立“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專欄,助力個體工商戶提升市場活躍度。支持各地建設綜合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知識產權政策咨詢、公益培訓、品牌培育等服務。
5.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的跟蹤監測。
建立常態化跟蹤監測工作機制,關切個體工商戶群體狀況。對個體工商戶經營狀況、從業人員、融資、享受扶持政策等情況和面臨困難問題、政策期盼進行定點跟蹤監測,探索開展全省個體工商戶發展情況監測數據分析和個體工商戶活躍度分析,為宏觀決策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