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解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魏舉峰解讀《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
近日,遼寧省人民政府印發《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制定9個方面27條政策舉措。為及時回應社會訴求和關切,確保政策舉措直達市場主體,各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穩經濟政策進行權威解讀。
第17條,鼓勵合理住房消費。鼓勵二手房交易與新建商品房銷售享受同等補貼支持政策。落實非住宅類商品房去庫存支持政策,對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實際用于居住用途且為首套剛需的,水電氣暖等收費價格參照住宅標準執行。對抵押銀行的二手房,在交易時可以“帶押過戶”,不用提前還貸即可辦理過戶。
【政策解讀】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地可實行階段性發放購房補貼等優惠政策,二手房交易與新建商品房銷售享受同等補貼支持政策,通過活躍二手房市場,帶動新建商品房銷售,穩定市場預期。對于購買首套非住宅且實際用于居住的,水電氣暖等收費價格參照住宅標準執行,切實減輕剛性住房人的居住負擔。支持“帶押過戶”模式進行二手交易,產權人在沒有全部償還已抵押貸款的情況下,將抵押房產過戶給買方,結清房款后,買方繼續在銀行抵押并按合同償還貸款,即存在抵押的二手房不用提前還貸就能完成過戶,辦理新的抵押,發放新的貸款,減輕交易各方的負擔和風險,實現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抵押權設立登記、抵押權注銷登記合并辦理,提高二手房交易的便利性。
第23條,降低企業用水用電用氣成本。持續深化水電氣辦理審批改革,重點推進水電氣聯合報裝和“一網通辦”,不斷提升供水供電供氣穩定可靠性和企業群眾服務體驗。對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實施6個月“欠費不停供”,6個月的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每戶企業可享受一次,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持續推進供水供氣審批特別是外線工程審批“減時間、減環節、減材料、減跑動次數”。實施水氣聯合報裝,依托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將水氣等市政公用服務接入申請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環節整合“一表申請”。指導各地供水供氣企業設立6個月費用緩繳期;費用緩繳期間,經申請審核同意后,減免在此期間產生的欠費違約金。2023年每戶出現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享受一次,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各級供水供氣行業主管部門將指導督促供水供氣企業,結合實際制定簡捷、標準化的供水供氣服務流程,明確服務標準和時限等,創新服務方式,積極推行線上辦理費用繳納、計量變更、報裝服務等業務,積極主動向用戶做好政策宣傳告知,確保政策執行到位。
第24條,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023年3個月房屋租金。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確保減租政策有效落實至實際承租人。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減免租金對應月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額不得超過減免租金額。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
【政策解讀】此項政策為延續政策,享受此項政策的范圍從去年的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擴大到全省,凡是遼寧省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長期承租國有房屋的,均減免3個月租金。通過轉租、分租形式出租房屋的,要確保租金減免優惠政策惠及最終承租人,不得在轉租、分租環節哄抬租金。對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地方政府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減免租金對應月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額不得超過減免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