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農業農村局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情況進行抽查
為做好農村集體經營的資源資產上平臺交易工作,盤錦市農業農村局下發了《關于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區組織鄉鎮(街道)進行自查,將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納入全省農村產權交易平臺接受監管。2022年2月24日,盤錦市農業農村局組織人員對盤山縣7個涉農的村集體經營的資源資產流轉交易情況進行抽查。與當地鎮(街)分管領導、農經工作人員、村委會工作人員就產權流轉交易工作進行交流,查看了流轉交易合同、會議記錄等材料,要求各鎮(街)、村嚴格按照《遼寧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做好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規定,將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資源資產通過交易機構公開流轉交易,并納入監管平臺監管。同時要求各鄉鎮(街道)做好閑置資產以及合同即將到期的資源資產上平臺交易工作。
此次抽查為各縣(區)、鎮(街)后續開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指明了方向,為促進集體經營的資源資產通過平臺交易,實現資源利用最大化,推動盤錦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