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農業農村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
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2022年度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2022年度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2022年度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2022年度綜合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2022年度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2022年度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情況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遼寧省委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并監督實施。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權限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相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城市和農村)精準幫扶工作。組織開展省內對口幫扶工作。組織開展扶貧信息體系建設。對全市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及低收入人口建檔立卡。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復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范圍,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加強事中后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機構設置
根據本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如下:
辦公室,鄉村產業發展和行政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市委農辦),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科技教育和國際合作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市場信息科,種植業管理科,畜牧產業發展與獸藥飼料管理科(市飼料工作辦公室),動物防疫科(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辦公室、畜禽定點屠宰辦公室),漁業漁政管理辦公室,農墾管理辦公室,鄉村振興發展辦公室,農機產業發展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所屬二級單位設置如下:
1. 盤錦市現代農業發展中心
2. 盤錦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錦市農業農村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盤錦市農業農村局(本級)
2.盤錦市現代農業發展中心
3.盤錦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
第二部分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該部分內容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盤錦市農業農村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2022年盤錦市農業農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預算5120.52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120.52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8.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10.上年結轉0萬元。
(二)支出預算5120.52萬元,包括:
1.工資福利支出2972.98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1446.76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00.78萬元;
4.其他支出600萬元。
支出預算中,政府采購支出0萬元,債務支出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
2022年預算同上年比較,收入減少167.11萬元,減少3.16%;支出減少167.11萬元,減少3.16%。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安排53.27萬元,比上年度減少20.01萬元,減少27.3%。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3.27萬元,比2021年度減少20.01萬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412.38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5.83萬元,增長1.4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主要包括:辦公費55.97萬元、印刷費21萬元、手續費0.4萬元、郵電費12.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0萬元、差旅費28萬元、維修(護)費6萬元、會議費6萬元、培訓費8萬元、福利費3.66萬元。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盤錦市農業農村局部門資產總額65599235.92元,其中,流動資產21175550.66元,固定資產44423685.26元。固定資產中共有車輛16輛(機要通信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3輛,執法用車3輛,其他用車8輛),價值2449994元。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盤錦農業農村局2022年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2個,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2個,涉及資金875萬元,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2.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主辦單位:盤錦市農業農村局 版權所有: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地圖]
網站標識碼:2111000020 ICP備案序號:遼ICP備2022012107號-1 遼公網安備21112302000064號
聯系電話:0427-2822465